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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淵說史編輯|文淵說史2003年,陜西一農婦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1年后法院重判改為15年有期徒刑。待她出獄后,在家人的鼓勵下再次上訴,經法院核實最終查出她無罪,于是決定對她進行公開道歉,國家給予農婦130萬元賠償。其中究竟發生了什么?
文|文淵說史
編輯|文淵說史
2003年,陜西一農婦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1年后法院重判改為15年有期徒刑。
待她出獄后,在家人的鼓勵下再次上訴,經法院核實最終查出她無罪,于是決定對她進行公開道歉,國家給予農婦130萬元賠償。
其中究竟發生了什么?她為何會含冤入獄呢?
村民離奇死亡,農婦慘遭入獄
2003年12月19日,陜西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農婦柯長桂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沒想到13年后,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決,13年前判錯了,宣告柯長桂無罪。
錯誤的判決導致柯長桂失去了10年9個月零4天的人身自由,她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法院給她賠禮道歉是應該的。
但同一樁案件,同一家法院,為什么13年前認定有罪,并且還是死罪,13年后又改判成無罪呢?
2016年11月中旬,一位記者花了5個多小時,從西安開車到陜西省柞水縣,終于見到了柯長桂。
記者問到柯長桂如今感受時,她說我見人都喊冤枉,每天晚上做夢也在喊冤。
那這件事情的背后到底藏了多少秘密呢?
隨后柯長桂向記者講述,這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種種不公。
1960年,柯長桂柞水縣的一個小山村內出生,初中沒畢業就輟學回家幫家里務農。
21歲那年,她與同村的男青年蔡定衛結婚,婚后生了3個孩子,家庭幸福美滿。
柯長桂人生的前半部分,就是一位老實本分的農村婦女,日出而落、日落而息,從不與他人相爭。
可讓她沒想到,自己安穩度過了大半輩子,卻在42歲那年因同村村民郝延林的死,把自己送上了風口浪尖,至此她每天晚上都含冤落淚。
2002年6月3日清晨,有人發現村民郝延林死在了村口的一條馬路邊。
郝延林出生于1951年,時年51歲,前些年因妻子去世,子女在外打工,他只能一個人獨居。
據郝延林的兒子回憶,自己的父親是一位樂于助人的熱心村民,村里人見人夸,他并不清楚自己的父親在村里會和誰結下梁子。
并且父親從小帶自己和姐姐不易,現在日子正開始逐漸變好,他不相信父親會突然自尋短見。
接到村民報警后,柞水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
從警方當時拍攝的案發現場照片,可以看到郝延林雙拳緊握舉向天空,身上衣服穿戴整齊,腳上沒穿鞋一只黑色鞋擺在小腿旁。
法醫從郝延林胃里檢測出“毒鼠強”的成分,由此得出郝延林是中毒身亡。
另一邊的警方在死亡現場和郝延林的家中,并沒有找到任何裝毒物的容器,所以他們排除死者是自殺和意外的可能性。
柯長桂所在的農村只有二三十戶人家,位于一條狹長的山溝里,房屋基本是靠山而建。
村民們為了防止滑坡,就會在自家屋后砌一堵石頭墻。
而郝延林臨死前的前一天晚上,柯長桂剛好邀請了村里七八個人來幫忙砌墻,其中就包括了郝延林。
砌完墻后已是下午,柯長桂想著眾人不容易,于是為他們準備了一桌好菜,以此犒勞他們幫助自家砌墻。
當晚,郝延林和幾個村民喝了不到一斤白酒,在晚上9點多鐘就各回各家了。
據村民柯亨義描述,從柯長桂家出來后,他還去郝延林家坐了一會兒,在晚上11點左右離開,那時候郝延林還是好好的。
第二天早上,柯亨義從柯長桂窗戶旁的小路上一邊跑一邊喊,母舅母舅,你快起來。
正準備起床的柯長桂不明所以,但她還是盡快將衣服穿好,來到了門外。
赫然發現郝延林就死在離他家50米不到的斜坡上,郝延林昨天晚上11點還是好好的,為什么突然會被毒死在家門外呢?
隨后,警方發現山村由于太過偏遠,因此沒有安裝監控和路燈等照明設備。
一到晚上,村內除了每家每戶的窗戶會有照明以外,其他的地方都是黑漆漆一片。
警方圍繞案發現場展開調查,沒有查到任何與嫌疑人有關的痕跡,并且村里也沒有人與郝延林有任何深仇大怨。
幾個月過去了,警方還是沒有查出一點頭緒。
柯長桂說,郝延林死后,她對此感到十分惋惜,希望警方能夠盡快抓住兇手,給死者一個說法。
讓人好笑的是,在郝延林死亡第八個月的時候,柞水警方宣布破案,兇手并不是別人,正是替郝延林感到惋惜的柯長桂。
2003年2月22日,柞水警方將柯長桂帶走羈押。
一個月后,柯長桂被柞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從死刑改為15年有期徒刑
明明警方在這八個月內,沒有發現任何與嫌疑人有關的直接線索,為何卻在八個月后鎖定兇手就是柯長桂呢?
柞水警方表示,通過這八個月的摸排走訪,他們懷疑郝延林的死與柯長桂夫婦、案發那天過來砌墻的幾位村民有關。
于是他們商量過后,決定將幾個嫌疑對象帶到當地派出所,給嫌疑對象做一次測謊試驗。
柯長桂一直在回憶當天所發生的事情,她與丈夫極力否認自己有害人之心。
可最終的測謊報告顯示,柯長桂及其丈夫蔡定衛在郝延林死亡這件事上有說謊的成分。
警方很快就將其他幾位無辜村民給放了回家,只留柯長桂夫婦在派出所。
沒過多久,柯長桂夫婦承認自己與郝延林的死有關,好端端的一個人怎么會突然就承認自己的罪行呢?
只見柯長桂的筆錄顯示,砌墻那晚酒席散去以后,他們夫婦很快就入睡了。
半夜他們聽見有人從自家東墻墻洞內跳了進來,跳進來的那個人正是郝延林,他問夫婦倆有水沒有?
柯長桂想起12年前有天晚上丈夫不在家,郝延林架著梯子從她家大門上方的墻洞進來,想對她圖謀不軌。
郝延林在她喊人過后才憤憤不平地離開,此時新仇舊恨一并來到,她決定給郝延林一點教訓看看。
于是柯長桂躡手躡腳靠近大門后面的西墻地上,掏出了“聞到死”老鼠藥下到水里面,給郝延林喝了。
郝延林喝完水后,立馬就回去睡覺了。
大約過了兩個小時,她并沒有睡著,還與丈夫一起聽到有人在外面“哎喲”一聲,丈夫詢問:“不會是郝延林吧?”
柯長桂心里非常清楚,但她卻攔住了丈夫,讓他繼續安心睡覺。
第二天一早,郝延林死在了離她家不到100米遠的路邊上。
警方認為柯長桂出于怨恨,有投毒的動機,并且他們當時對柯長桂夫婦是單獨進行審問的,兩人對當晚的事實講述基本一致。
包括了柯長桂筆錄里提到的翻墻入室和投毒殺人等細節,與現場勘查、尸檢報告等客觀證據相吻合。
他們認定柯長桂是兇手后,立即將蔡定衛從派出所釋放,對柯長桂依法進行逮捕。
柯長桂的兒子接到消息后,感覺天都要崩塌了,在他的印象里,母親是一個連雞都不敢殺的善良農婦,怎么突然就成了如此歹毒的殺人兇手呢?
就在此時,在派出所被羈押一個月后,又被放出來的蔡定衛給家人帶來了一個震驚的消息!
在派出所待了大概一個星期以后,警方才正式開始提審他,此時他的內心早已慌亂,只想著保命要緊。
警方不知從哪個村民口中得知,他家東墻有個寬30公分的洞口,于是過來詢問蔡定衛。
蔡定衛卻說,自家東墻有個墻洞那是因為房子剛建好,要給屋里透氣用的。
并且他在房子建起來的第三天,就在墻洞上安了一扇窗戶,案發時他家東墻上根本就沒有洞!
可當日去給蔡定衛做筆錄的警員卻說,東墻有洞這個事情并不是他捏造的。
多位村民向他證實,蔡定衛家東邊的墻洞在案發時還在,是郝延林出事后才被安上的窗戶。
雙方現在各執一詞,誰是誰非,現在已經沒有辦法取證了。
不過蔡定衛仍然向兒子保證。他母親絕對沒有殺人,也就是說他母親是無辜的。
兒子聽了父親的哭訴,他選擇相信父親,決定替母親伸冤,但他沒有想到這條路走得如此的艱辛又坎坷。
柯長桂一審時的律師費是5000元錢,這對大山的人家來說,可能他們不吃不喝兩三年也攢不了這么大一筆巨款。
可即便如此,柯長桂的兒子與家人還是咬牙堅持請了兩位律師,律師在法庭上替柯長桂做的是無罪辯護。
柯長桂當時在法庭上做自我辯護時,一直在陳述:“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
可她與律師的無罪辯護卻并沒有給她帶來無罪的判決。
2003年12月19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柯長桂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柯長桂不服,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過七個月的漫長等待。
陜西省高人民法院認為商洛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將此案重新審理。
2004年11月,案件被轉給了柞水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不過柞水縣人民法院仍然認定柯長桂構成故意殺人罪,于是他們將柯長桂從死刑改判成有期徒刑15年。
案件層層漏洞,真相竟被掩埋
2005年年初,柯長桂即將被送往監獄服刑,那天早上,看守所人員將一份文書交由柯長桂簽字并按指紋。
柯長桂想也沒想就將食指指腹給咬破,將斑斑血跡按在了自己的名字上面。
后來柯長桂的兒子問她為何要那樣做?她卻說,我要用這份血書來證明我是清白的,我沒有殺人!
她在去往西安女子監獄的那天早上,僵持了四五個小時,最終沒有辦法,還是去了監獄。
柯長桂在監獄服刑的那段日子,她整日都是以淚洗面,天天向獄警們喊冤,可事情卻沒有任何變化。
旁邊的犯人不由得嘲笑她,哪個犯人進來不喊冤的?你看看有誰理你嗎?
她只好深知事實如此,已無法改變,每天只能像個機器一般不停干活,好讓自己不去回想這段傷心事。
沒過多久,柯長桂的兒子對母親這個案子提出質疑,他從律師那里了解到:
凡是涉及到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那為何陜西省高院要求重審時,案件卻被轉到了柞水縣人民法院呢?
為此,記者還專門找到了陜西省高院審理柯長桂案的審判長,而他則表示,刑事案件由哪級法院審理是由檢察機關起訴決定的。
柯長桂案重審時,是被當地檢察院直接起訴過來的,為什么會降級審理,他們并不知情。
記者隨后又找到了商洛市檢察院,從他們口中得知:
柯長桂案被要求重審后,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退回給他們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完成后,他們與柞水縣人民檢察院溝通后,認為可以降級到柞水縣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但降級的理由和初衷是什么?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并沒有明確回應。
而此時柯長桂的兒子由于自身的法律知識有限,為了弄清楚母親的案子到底出現了哪些問題,還特地在省城西安請了律師。
律師仔細翻閱卷宗后,認為柯長桂案的主要問題是她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足,物證等等全都沒有。
就比如毒藥原本的瓶子在哪兒?毒藥的殘留物在哪兒?盛放毒藥的杯子等器皿在哪兒?
這些在卷宗內都沒有描寫,只依靠證人證詞就將其判案。
柯長桂在公安機關內一共做了16次筆錄,可認罪的只有5次,其他11次都否認作案。
丈夫蔡定衛做了9次筆錄,承認郝延林當晚翻墻入室的筆錄只有4次,其他5次均沒有承認。
不僅如此,柯長桂當時與郝延林的關系并不緊張,從案發前一天他還來柯長桂家里砌墻就能看出,兩家關系應該十分友好。
柯長桂不可能因為十幾年前的仇恨而投毒殺人,她的作案動機并不明確。
而他認為這份有罪筆錄中的案發經過,更是荒謬至極。
郝延林半夜翻入墻內,到別人家找水喝。第一個是不合乎情理,第二個就是那墻根本都翻不進去。
死者郝延林作為一名成年人,怎么可能會為了喝口水就要翻墻入室呢?
這個墻洞僅有30厘米寬,40厘米高,如果這個墻洞貼近于墻面,成年人爬進去就已相當費力,更何況距離地面一人多高的一個墻洞呢?
并且這堵墻的厚度足有40多厘米,一個身高1.64米、身材強壯的人如果爬進去,大半個身子只會在墻中間卡著。
因此,律師認為正常人很難完成這個鉆墻入室的動作。
除了作案動機與案發經過不可信,筆錄中柯長桂所供述的投毒毒物與尸檢報告有所沖突。
尸檢報告明確顯示,郝延林是毒鼠強中毒身亡。可柯長桂家的老鼠藥是“聞到死”老鼠藥。
這兩種毒藥的成分是不一致的。
可柞水縣人民法院卻認為,柯長桂與丈夫蔡定衛的筆錄中細節多次吻合。
從當地公安局走訪柯長桂家來看,那個墻洞僅離地面一米高,一個正常的年輕人是足以鉆過去的。
至于“毒鼠強”與“聞到死”,他們曾在市場上走訪過那些賣老鼠藥的人,那些人見到警方就猶如老鼠見到貓一般迅速逃跑,生怕被警方抓獲。
而后便衣警察前去詢問時,他們得知“聞到死”與“毒鼠強”的成分按理來說,本質上是一樣的。
只不過是包裝與價格不同,只為能讓老百姓相信這個藥的作用會比較快。
更何況,他們八個月以后再到郝延林家時,那些毒藥與殘留物早就消失不見,因此他們無法再次鑒定。
警方認為現在證據來源都比較充分,因此才判定柯長桂故意殺人。
雖然柯長桂獲得了輕判,可她堅定認為自己無罪,不應該獲刑,她與家人進行申訴,要求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
2006年4月,她的申訴被駁回,柯長桂只能繼續她的刑期。
因為母親在監獄服刑,替母親伸冤就成了兒子蔡乾鵬的生活全部,他為了方便白天去伸冤,還特地在西安找了一份只上夜班的工作。
隨著一年又一年過去了,他們的申訴卻沒有一點進展。
遲來13年的清白
2013年11月26日,柯長桂在獄中服刑了10年9個月零4天,因表現良好獲得減刑,這才獲得刑滿最終被釋放。
回到家后的柯長桂并不開心,無論兒子怎么詢問,她也始終不開口,整日在家以淚洗面,唉聲嘆氣。
柯長桂告訴記者,因自己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讓她在村子里無法抬頭,也對不起生養她的父母。
柯長桂希望法律能夠還她一個清白!
從監獄出來一年后,柯長桂在家人的鼓勵下,決定繼續申訴。
2015年初,她的申訴被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法官劉巖對柯長桂案進行了全面的審核后,認為當初的判決確有錯誤。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柯長桂案中的證據不能證明導致郝延林中毒死亡的“毒鼠強”就是柯長桂投放的,因此也無法確認她就是殺害郝延林的兇手。
2015年8月,陜西高院作出了再審決定,指定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2016年5月7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定,公訴機關指控柯長桂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宣判柯長桂無罪。
5個月后,商洛市中介人民法院對柯長桂,做出了130萬元國家補償的決定,并公開向她賠禮道歉。
柯長桂如今終于能夠昂首挺胸做人,在法律的幫助下,她最終成功的摘掉了殺人犯這個標簽。
時光不能倒退,柯長桂失去的10年青春也無法再回來,只希望她以后能與一家人和和美美的過日子,后半生能夠不再被煩心事所擾。
以前大家經常聽到母親為兒做出巨大犧牲,而今天是兒子為母四處奔波,只為還母一個清白,兒子孝心可嘉可獎,相信母親一定會為他而感動。
讓人沒想到是,10多年前案發到10多年后改判,盡管證據沒有太大的突破和改變。
但這起案件能夠改判就足以說明國家對保護人權的重視,對疑罪從無的司法理念,對保護人權的意義顯得更為重視。
隨著社會進步越來越快,法律也在進一步完善。
法律的初衷是希望公民能夠在正義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而它所設下的條條框框最終也是為了能夠警醒和約束世人,并不是真要致人于死地。
如今的冤假錯案相比以前已經屈指可數,希望好人都不被冤判,壞人能夠繩之以法!
丁熙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