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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東邪近期有一則新聞登上了熱搜,一個老奶奶將自己孫女養了2年的寵物狗賣給了狗販子,而價格只有10元。許多網友不同意老奶奶的做法,表示這種做法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其他不喜歡狗的人也可能效仿這種做法。還有網友表示,一只狗才賣出10元,看來這
筆者 東邪
近期有一則新聞登上了熱搜,一個老奶奶將自己孫女養了2年的寵物狗賣給了狗販子,而價格只有10元。許多網友不同意老奶奶的做法,表示這種做法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其他不喜歡狗的人也可能效仿這種做法。還有網友表示,一只狗才賣出10元,看來這位老奶奶真的不喜歡這只狗。
被賣出的寵物狗最終是什么結局,到了狗販子的手中,結局基本確定,那就是被當作肉品售賣,出現在人們的餐桌上。對于吃狗肉這件事,自古以來爭議頗大,有些地方存在吃狗肉的習俗,但隨著人們對動物的保護觀念越來越強烈,新觀念與舊觀念發生了劇烈的沖突。但一些地方已經明文規定禁止將貓狗等伴侶動物納入食用范圍。
在一些還沒有明令禁止的地方,專家也建議最好不要吃狗肉,為什么這么說呢?狗到底適不適合作為肉品?
為什么最好不要吃狗肉?
不建議吃狗肉的直接原因是狗肉有食品安全風險。大部分地區的狗肉不像其他家禽家畜那樣,通過正規渠道收購,然后集中送到屠宰場,經檢疫后再進行宰殺,最后得到的肉品還要經過專業的冷鏈運輸出去,或者盡快在當地售出。在我國,雞鴨鵝牛羊等家禽家畜都有專門的養殖場和屠宰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得到食品安全保證。
然而目前我國國內還沒有專門養殖狗作為肉源,市場上能看得到的狗肉基本是通過個人交易或偷獵得到的。如果像文章開頭所講的那位老奶奶那樣,只是把自己家的寵物狗賣給狗販子,那么這只狗的肉品安全問題相對較少,但不排除狗販子為了馴服寵物狗采取極端措施。而那些被盜獵的狗,大多數都會被施毒。
江西景德鎮玉山鎮的一戶人家用狗肉宴請幫忙建房的工人,結果所有吃了狗肉的人在飯后出現了頭暈嘔吐等癥狀,好在所有人都被及時送入醫院救治,才沒有出現死亡的情況。后來經過醫院的檢查,這群人是集體食物中毒,而毒就來自餐桌上的狗肉,根據該戶人家的介紹,這條狗是從外地偷獵得到的,狗在被偷獵的過程中被施毒了。
根據破獲偷狗案的警方介紹,相當一部分被盜獵的狗都被注射了毒藥,因為他們通過對狗進行尸檢,發現它胃中出現琥珀膽堿和氰化物成分,這兩類化合物都是有劇毒的。根據專家介紹,50~250毫克的氰化物就能夠讓一個成年人喪命,20毫克的琥珀膽堿就足以讓人致死,而警方在狗的胃中同時發現兩種毒物,可見盜獵分子在偷狗的時候給狗注射了多少毒藥。
狗真的不適合食用嗎?
從安全角度考慮,狗肉是不適合食用的。倒不是因為狗身上可能攜帶狂犬病毒,而是因為狗身上可能殘留毒物。醫學研究發現,狂犬病毒會在高溫條件下失去活力和傳染能力,因此它通常通過貓、狗的抓傷和咬傷傳給人類,無法通過狗肉的方式,除非有人吃的是生狗肉。即使不會傳播狂犬病毒,狗體內也會殘留毒物。
因為狗肉在被加工時的食品安全無法得到保證,如果狗被注射了毒液,而且身上多處被注射了,那么毒液可能分散在不同地方,屠宰人員在處理的時候或許壓根不知道狗是被毒死的。就算知道狗是被毒死的,他也不可能將狗體內的毒素全部清除干凈。除了狗肉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之外,狗是否適合食用還引發了倫理的討論。
5000多年以前,狗被馴化后曾經也成為人類食用的對象之一,但之后狗的作用逐漸從食物演變成看家護院、陪伴人類,這是其他家禽和家畜所做不到的。狗的作用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主要是因為吃狗的成本比吃其他動物高,因為狗是雜食動物,所需要食物量大,而且生長周期較慢,因此不適合作為肉源。
總結
今年上半年,吃狗肉的問題就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我國農業農村部在4月8日公開征求意見,并明確表示狗已經從傳統意義上的家畜演變為“伴侶動物”,由于其他國家基本不會把狗視為家畜,因此我們也不適合把它定義為家畜,放在和家畜一起管理。由此意見可見,未來禁止吃狗肉的地區會越來越多,但這還需要靠民眾的意識轉變。
陳夕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