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華歆、王朗①俱②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歆輒③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④不可?”后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托⑤,寧可⑥以急相棄邪?”遂攜拯⑦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yōu)劣。
注釋
- 華歆、王朗:均為漢末至三國時期人。
- 俱:一同。
- 輒(zhé):就。
- 何為:為什么,何故。
- 納其自托:接受了他的托身的請求,此指同意他乘船。
- 寧可:難道能夠。
- 拯:救。
譯文
華歆和王朗一同乘船逃難。有一個人想要搭乘他們的船,華歆就表示很為難。王朗說:“好在船還比較寬敞,為什么不可以呢?”后來賊人追上來了,王朗想要拋棄所攜帶的那個人。華歆說:“我先前之所以猶豫不決,正是因?yàn)榭紤]到了這種情況。既然已經(jīng)同意他乘船,難道能夠因?yàn)榍闆r緊急就拋棄他嗎?”于是還像當(dāng)初一樣帶著所救的這個人。世上的人通過這件事來評定華歆、王朗的優(yōu)劣。
文言知識

說“輒”:“輒”的本義是“車箱左右板上端向外翻出的部分”,亦稱“車耳”。
“輒”在文言文中有以下常見釋義。
- 指“立即”、“就”。如上文“歆輒難之”。又如,《醉翁亭記》:“飲少輒醉”,成語“淺嘗輒止”。
- 指“總是”、“每次”。如“每夜輒守之”,意思是“每天晚上總是守護(hù)著它”。
- 指“獨(dú)斷專行”、“專權(quán)”。如《劉弘傳》:“甘受專輒之罪”。又如,“輒代”指“擅自替代”。
文化常識
華歆,字子魚;王朗,字景興,二人均是漢末至三國曹魏時期重臣。
關(guān)于二人,史書中有以下事跡記載。

管寧、華歆割席分坐
管寧和華歆原本是好友。剛開始,兩人一起在園中鋤菜,看到地上有片金子,管寧依舊揮鋤,就像看到瓦石一樣。華歆卻揀起來,瞥見管寧的臉色,于是又扔了金子離開。
倆人還曾坐在一張席上讀書,有人乘華車經(jīng)過門前,管寧像往常一樣讀書,華歆卻丟下書,出去觀望。管寧就把席子割開,和華歆分席而坐,并對華歆說:“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了。”
——出自《世說新語·德行》

王朗保全親友
王朗少年時與沛國名士劉陽交好。劉陽擔(dān)任莒令,三十歲就去世了,所以后世很少聽過他的消息。當(dāng)初,劉陽認(rèn)為漢室漸漸衰落,知道曹操有雄才,懼怕他對漢室不利,想要除掉他但未成功。
等到曹操掌權(quán)后,就下令尋找他的兒子。劉陽的兒子惶恐而窘迫,無處可逃。劉陽的親友、故交雖然多,但是沒有人敢?guī)椭洳厮?/p>
王朗于是就收留劉陽的兒子數(shù)年,等到從會稽返回朝廷,又?jǐn)?shù)次開解曹操。很久以后曹操終于赦免了劉陽的兒子,劉陽的家人于是得以保全。
——出自裴松之注《三國志·魏書十三·鐘繇華歆王朗傳》
只通過一件事情,就對一個人做出判斷,有時是有失偏頗的,但是也說明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可以惡小而為之。
出處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
啟發(fā)與借鑒

王朗一開始樂于助人,但是一旦與自己的利益發(fā)生矛盾,他就言而無信,背信棄義;而華歆則不輕易承諾,一旦答應(yīng)就一諾千金,不離不棄。就上文中的這件事而言,二人高下,不言而喻。
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誠是為人之本,信乃立身之道,做人誠信與否,是一個人品德和人格的體現(xiàn)。切不可只將仁義道德掛在嘴邊,卻經(jīng)受不住利益的誘惑。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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