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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公司交社保的朋友們,注意了!從今天開始,這種“掛靠交社保”的行為,要被處罰了!因為,人社部2022年2月9日發布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3月18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三十二條明確把“社保掛靠”列為了“騙保”行為。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
掛靠公司交社保的朋友們,注意了!
從今天開始,這種“掛靠交社保”的行為,要被處罰了!
因為,人社部2022年2月9日發布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3月18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第三十二條明確把“社保掛靠”列為了“騙保”行為。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一)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二)通過虛假待遇資格認證等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三)通過偽造或者變造個人檔案、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等手段違規辦理退休,違規增加視同繳費年限,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四)通過謊報工傷事故、偽造或者變造證明材料等進行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能力鑒定,或者提供虛假工傷認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
(五)通過偽造或者變造就醫資料、票據等,或者冒用工傷人員身份就醫、配置輔助器具,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
(六)其他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這樣就把一直處于“灰色地帶”,游離于法律邊緣的“社保掛靠行為”的性質明確了出來。
之前這種行為,并沒有被明確定義。
在2010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里第八十八條是這樣規定的: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怎樣界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此前并沒有明確。
這次【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明確列舉了六條行為,使得“騙保”的具體行為有了明晰的法律界定。
其中的第一條就是“虛構勞動關系”的社保掛靠行為。
騙取社保待遇的法律后果
1、輕則“罰款”、“拉黑”
一旦被社保部門定性為“騙取社保待遇”,輕則會被處以2-5倍的罰款,并被列入“社保黑名單”。
在2019年10月28日,人社部曾發布一則《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參保及待遇領取人員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其列入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
(三)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數額超過1萬元,或雖未達到1萬元但經責令退回仍拒不退回的;
第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作出列入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傳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信息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用信息平臺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依據《關于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經〔2018〕1704號)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2、重則“入刑”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量刑標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000元就可以起刑,判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為何要打擊掛靠公司交社保?
老齡化、低生育率使得我國社保基金運行面臨著巨大的壓力。
簡單的說,就是領養老金的人越來越多,交社保的人越來越少。近幾年來,社保基金的缺口逐年增大。
而掛靠公司交社保,往往都是為了“不當得利”,會增加社保基金的額外支出。因此、為了把有限的資源運用到真實的民生保障當中去,擠出社保中的虛假水分,成為當務之急。
社保掛靠有哪些“不當得利”?
第一、女性可提前退休領養老金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的退休條件有兩個:一個是社保最低繳費15年,一個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要求男性達到60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女性干部55周歲。
靈活就業繳納社保的退休年齡是男性60歲、女性55周歲。女性人員退休有5年的時間差距。
所以很多女性靈活就業人員掛靠公司交社保的原因,就是為了能夠在50歲時就能開始領養老金。
第二、享受當地的醫保待遇
目前大多數城市的社保規定:只有本地戶口人員才能以靈活就業身份投社保。
而在一些大、中城市生活的靈活就業人員,則無法享受當地的醫保待遇。因此很多人會采取掛靠當地公司交社保的方式,來享受當地的醫保待遇。
第三:套取保險津貼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里面不包含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所以在進行單位掛靠之后,就能夠享受到這些權益。
比如在社保里面生育保險這一項,生育住院可以報銷,生育階段還有津貼。而靈活就業者就無法享受到這項福利,自然就想通過掛靠公司投保的方式來獲取。
靈活就業人員怎樣交社保?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而言,以靈活就業者身份在戶籍地參保是最合法的途徑。
而且,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只有20%,低于掛靠職工社保的繳費比例24%(個人8%+單位16%),成本更低,退休后享受的養老金和醫保待遇也與職工醫保基本一樣。
在戶籍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交社保,才是此類人群唯一合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方式。
總結
3月18日以后,虛構勞動關系的社保掛靠被明確為“騙社保”行為,如果造成社保損失的,一旦被查處,輕則“罰款”、“列入失信懲戒”,重則可以“入刑”。
至于怎么確定“虛假勞動關系”,在當前強大的金稅四期系統下,所有的資金往來將無處遁形,認定社保掛靠,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不要心存僥幸。
建議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真實的身份,合法合規的參加社保。
陳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