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是指按照一定的題目、體例和方法編輯檔案文獻的活動,多指資料較多、篇幅較大的著作。編著是一種著作,基本上屬于編寫,但有獨自見解的陳述,或補充有部分個人研究、發現的成果。凡無獨特見解陳述的書稿,編著強調獨創性。編撰是指撰寫,編纂。包含編纂的意思,主要強調在編輯整理的過程中,可以添加自己的觀點。"
兩者的區別在于紀傳體是史書的編纂體例。史書編纂體例,主要有六種:(1)編年體:以年代為線索編排的有關歷史事件,如《左傳》。?(2)紀傳體:通過記敘人物活動反映歷史事件,如《史記》。?(3)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主線,將有關專題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創于南宋的袁樞。如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4)國別體: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如《戰國策》。?(5)通史: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如《史記》。?(6)斷代史: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的歷史,如《漢書》。
編撰又叫編修,工作主要在于把現有的文字資料進行編輯整理,可以增加自己的文字心得。修撰的工作主要在于根據資料,以自己的文字撰寫國史、記載本朝實錄會要等等。在職位等級上,修撰為從六品,略高于編撰(編修)的正七品,另外還有一個職位叫檢討,屬于文字校對人員,從七品品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