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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沖擊而中斷了十年的中國高考制度得以恢復。擴大了高等教育的入學門檻(1966-1976年是由工、農、兵推薦上大學)。
1977年9月,中國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決定恢復已經停止了十余年[4][5]的全國高等院校招生考試,以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拔人才上大學。
一是改善社會風氣。恢復高考后,招生采用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使原來盛行“走后門”的社會風氣為之一變,凈化了社會風氣。恢復高考的最大社會意義就是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改善了社會風氣,使中國社會從此迎來了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春天。
二是促進社會流動。高考可以改變人的身份和地位,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的功能相當強大。
三是維護社會穩定。恢復高考是撥亂反正的重要舉措,使中國的人才培養重新走上健康的軌道,在使中國社會由亂而治的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高考制度。
1977年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決定從本年起,高等學校招生采取自愿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恢復“文化大革命”中被廢棄的高考制度。11月28日至12月25日,全國約570萬青年參加高考,27.3萬人被錄取。
元朝科舉,為元朝的科舉制度。元朝舉行了十六次科舉考試(簡稱“元十六考”)。1313年,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1315年第一次開科取士,以后三年一次,直到元亡。元惠宗時期,因丞相伯顏擅權,執意廢科舉,1336年科舉和1339年科舉停辦。
元太宗十年(1238年),元朝試諸道之士。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年)九月,翰林學士王鶚請行選舉法。元世祖下詔中書省與翰林院商議選舉程序。至元六年(1269年)七月,立國子學。十年(1273年),真金太子奉旨行科舉。次年(1274年),省臣議定科舉程序。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禮霍孫、留夢炎等請設科舉。許衡議科舉,罷免詩賦,重視經學。科舉制度始定。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十月,定科舉程序。次月,下詔施行科舉。
我是1978年參加考中專的學生,當時的情景我們永遠不忘,因為剛剛恢復高考成千上萬的考生,大多是上山下鄉的知青,而我們是第一屆國家允許初中應屆畢業生參加中專考試,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占了知青哥哥姐姐們好多便宜,畢竟我們剛放下書本就與他們丟掉書本多年的人比拼,當時還沒有這種感覺,現在我們都退休了,慢慢回憶過去才知道原來自己就好像作弊一樣。七十年代考上中專就表明端上了鐵飯碗,國家干部,包分配是多么榮耀的事情。
我記得考試的時候,高中生,初中生考題一樣的,只有數、理、化最后一題標有高中生必做,初中生必做。語文、政治題都一樣。當時的高中生們已占了我們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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