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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關于流量明星拿著不合理的高片酬話題,一直熱度不減。近期,更有被稱為“流量明星敵人”的編劇汪海林,深度揭露流量明星產業的操作秘密。那么,流量明星片酬的不合理之處在哪?這種畸形的現象又是怎樣出現的?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理清關于“明
近幾年,關于流量明星拿著不合理的高片酬話題,一直熱度不減。
近期,更有被稱為“流量明星敵人”的編劇汪海林,深度揭露流量明星產業的操作秘密。
那么,流量明星片酬的不合理之處在哪?這種畸形的現象又是怎樣出現的?
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理清關于“明星片酬”的問題。
一、“明星”為何能有這么高片酬?
普通大眾眼里的“明星”,就是那些經常出現在電視、節目里,長得好看、知名度高,出入總有一群人前呼后擁的名人,以演員和歌手居多。
從商業層面來看,明星是一種復合性存在。他不僅是個“好看的名人”,還是一種特殊的娛樂產品。經過媒體或經紀人各種包裝、改造和營銷后,形成一種具有知名度、影響力和商業價值的文化產品。
所以,觀眾眼里光鮮亮麗的明星,在娛樂產業里,本質上一種商品,這種商品里,包括了明星這個“人”。
作為商品,就必須要有它的價值。
綜合來說,明星身上的價值,包括了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
文化價值很好理解。表演本身就是一種文化藝術,明星對于音樂、美術、文藝等都有所了解和實踐。而傳統文化的價值,通過明星的影視作品、音樂舞蹈等的表演,能被迅速擴散開來并傳承下去。比如李玉剛,將古典戲劇和現代音樂融合,我們聽到了別樣的《貴妃醉酒》;再如陳道明參與《傳承人》的錄制,讓一些非遺項目得到關注和保護。
社會價值,主要體現的是他們給社會帶來的正向反饋。明星知名度越高,吸引的關注也越多,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帶來難以想象的影響。另外,明星的知名度,往往也覺得了他們能爭取到的資源的多少。比如韓紅,這些年一直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做公益。在2020年的新冠疫情支援中,相當矚目。
還有一項是經濟價值。不可否認,這一項才是明星個人最主要的價值,也是經紀公司最看重的價值。
明星通過出演影視劇、拍廣告、代言產品來獲得收入,商家付費通過明星來宣傳自己的產品,而制片方支付片酬,通過明星的影響力來獲得收視率和票房。
在這個閉環產業中,每一項投入產出都是極高的金額,而且三方的收益都是互相正向激勵。明星的知名度越高,給制片方和廣告商帶來的收益也更高;廣告商產品賣得更好,就更愿意支付更高的代言費給明星。也因此,和普通人打工拿工資相比,明星收入的絕對值可以說是天文數字了。
二、流量明星為何成為“天價片酬”的靶心?
流量明星怎么產生的?
按照編劇汪海林的說法,那是:
以前都是煤老板投資娛樂影視行業,后來煤老板倒霉了,互聯網公司崛起并投資娛樂影視行業,就把大數據那一套帶過來了,開啟了流量時代,流量明星橫空出世,互聯網公司的人還覺得自己很聰明,拼命干涉角色選人和劇本創作,把編劇搞得苦不堪言。
而在大部分觀眾眼里,流量明星有幾個明顯的特點:年輕、長得好看、擁有龐大粉絲群、沒演技、片酬高、爛片代言人……隨便一個擠眉弄眼的動作,都能上熱搜。
就是這樣沒演技沒好作品的流量明星,在2017年的片酬排行榜上,卻看到他們耀眼的片酬數字:
和成龍、周潤發這樣的國際巨星相比,沒有任何代表作的流量明星,卻擁有如此高的片酬,明顯很不合理。這種不合理,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簡單來說,就是業務水平沒值這個價。
為什么流量明星大多數演技不行?這就得說回,流量明星是怎么來的。
國內的演員養成,一般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電影戲劇專業院校培養出來的,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從一開始就起點比較高,這種目前比較多;還有一種,是從群演、跑龍套開始,一步一步往上爬,比如王寶強。
流量明星的橫空出世方式,完全不屬于這其中的哪一種。
他們大部分是通過比賽出道,或者是偶像團體轉行做演員。不管是哪一種,其本質就是:沒有經過系統表演訓練,也沒有表演實踐的磨煉。
但是在造星公司的運作下,他們有非常龐大的粉絲群,而且還極其忠誠。而這也代表著流量明星的表現能力。
所以,即使演技差,但仍有不少導演就是愿意用高價片酬來用他們。比如,當時《解密》的導演就直言,請陳學冬演男一,就是看中他微博有1700萬粉絲。
簡單粗暴的邏輯是,有市場,就有人愿意高價買單。
前面也提到,明星片酬高,是行業性質決定的。
但是流量明星的片酬,不合理之處,在于其在拍攝總經費中的占比,極其不合理。
舉個例子。2017年美國電影《美女與野獸》,主演艾瑪·沃特森是個1990年的演員,其基礎片酬為250萬美元加上票房分成,總共有1750萬美元,相當于1.2億人民幣。
這個片酬,遠比流量明星高多了,但為何并沒有人覺得不合理?
看看這個片酬在這部電影的經費和票房的占比就明白:
再來看看,同樣是2017年,鹿晗從《擇天記》獲得的片酬。
當年這部劇號稱4億投資,媒體對其經費使用分布做了分析如下:
可以看出,演員片酬的部分,正如制片人所說,剛好40%,屬于正常范圍。
再來看鹿晗的片酬。雖然,當時制片人否認了網上盛傳的“1.2億”的片酬,但經過分析發現,確實沒有1.2億那么高,也就差不多1億吧。
按照單人片酬占比來算,相當于占了25%的比例。和艾瑪·沃特森的1.5%比較,天壤之別。
編劇汪海林拆解了“鑄造流量明星高片酬”的產業鏈,其核心原因,便是這種“大IP+流量明星+播放平臺”的模式,其背后是同一個老板。
老板找來寫手,為流量明星量身定做寫劇本,角色的人設和他本身很相似,也就是說,他不需要什么演技,做自己就好。也正是因為這樣,最終的效果讓觀眾覺得:也沒那么差。
可是,當他出演并非為他量身定做的角色,就悲劇了。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其實,近些年,許多流量明星也意識到這條路走不通了,想要轉型;但轉型也不容易。一方面,對于放棄流量帶來的豐厚收入,自己舍得,恐怕經紀公司也不同意;另一方面,磨煉演技是個需要花時間而又結果未知的事,他們是否有勇氣去挑戰?
流量明星的天價片酬,顯然不合理。可是,當矛頭都指向流量明星本人的時候,更應該思考的是這個產業的規范性,以及如何去制定合理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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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流量明星高片酬##娛樂圈那點事兒#
王陽